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4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承德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含10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可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engde.gov.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
各遴选部门(遴选部门联系方式、地址详见《职位表》)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遴选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报名时,提交《2024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县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格式)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印章)2份;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5张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部门对照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遴选部门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员。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14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地点:各遴选部门)。
四、笔试
(一)《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遴选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承德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四)公布笔试成绩
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最低笔试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以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造成面试人选不足3:1的职位,从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递补时间截止笔试成绩公布第二天上午12:00,过时不再递补。
五、面试
(一)《面试通知单》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到遴选部门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遴选程序。
(三)面试有关要求
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遴选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二)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详见《职位表》。遴选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公开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因拟任职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次公务员遴选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engde.gov.cn/),咨询电话0314-2050061。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8日